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
中共汉源县委社会工作部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汉源县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社区工作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富林镇、九襄镇社区中在职专职网格员和社区居民小组长、通过选任的社区“两委”专职成员以及社区民兵连长、社区团支部书记、社区妇女主任、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名资格条件详见《汉源县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汉源县富林镇、九襄镇社区中在职且服务满1年以上的社区专职网格员、居民小组长、通过选任的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社区民兵连长、社区团支部书记、社区妇女主任、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电脑;
4.年龄18—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5月14日),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此次招聘中的社区专职网格员被聘用为社区工作者后原则上在原社区工作,并需继续从事网格工作和接受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处分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三年的人员;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的;
8.党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加分条件
1.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5分,按最高资格证加分,不累计加分;
2.获得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加3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5分,按最高表彰加分,不累计加分;
3.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每服务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2分;
4.退役军人军龄满两年加1分,后每满一年加1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项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加分相关材料于报名时提交。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岗位调整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组织网络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13日—5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中共汉源县委社会工作部,地址:四川省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228号(县第一行政中心背后县档案馆一楼)。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未按规定提供报名材料或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咨询电话:0835—4225666。不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资料和要求
1.《汉源县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1份(A4双面打印),报名表相关栏内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2张;
4.社区专职网格员、社区小组长、通过选任的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社区民兵连长、社区团支部书记、社区妇女主任、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需提供所在社区及镇人民政府盖章签字认可的在职且服务满1年以上证明(入职时间为2024年5月以前)。
5.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需提供相关文件、证书或奖牌原件和复印件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3)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人员需提供服务证书或服务协议、年度考核材料;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或隐瞒实情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岗位调整
本次招考最低开考比例1:1.5,比例低于1:1.5的,调减招聘岗位人数,调减情况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
四、《面试通知书》领取
现场报名时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5年5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中共汉源县委社会工作部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通知书》不可委托他人进行代领,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地址:四川省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228号(县第一行政中心背后县档案馆一楼)。
五、考试
此次定向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当日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缺考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内容:主要测试知识水平、应急处理、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并统一组织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需在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4.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汉源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指导,由有关镇党委负责组织开展。考察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服务单位测评等方式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信用、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根据以上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对提出的考察意见负责。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缺额,按照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由富林镇、九襄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的待遇参照汉源县委组织部、汉源县民政局、汉源县财政局、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汉委组发〔2022〕116号)中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乡(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审核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要求,兑现岗位等级序列职务职级薪酬和职业薪酬,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程序续签劳动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对聘期内主动辞职或解除聘用的,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办法规定,按相关程序办理。社区工作者待遇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受聘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签订试用合同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汉源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汉源县委社会工作部0835—4225666;
监督电话:汉源县纪委监察委0835—4220044;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其他
(一)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上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汉源县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2.汉源县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
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 中共汉源县委社会工作部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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