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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助考”作弊八人犯罪被判刑

“高科技助考”作弊八人犯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8日     来源: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2月16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汪某等8人在2014年宜宾市“全国执业药师考试”中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至此,我市人事考试中,首例利用高科技作弊的犯罪团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初,被告人汪某获知在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可以通过在网上购买答案、作弊设备通过考试,遂欲此牟利。后汪某分别联系了孙某、魏某等6人,谈好各自寻找参加2014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作弊意向的考生,将作弊设备以2000元/套的价格卖给考生,待考生通过考试后再收取数千至2万元不等的费用。随后,汪某在网上购买作弊设备(包括耳塞、橡皮显示器及收、发射器)共100余套进行销售。被告人魏某等6人分别联系了考生130余人,销售作弊设备130余套。

  10月18日、19日,在每科考试开始后,汪某从李某(另案处理)处购买该科试卷答案,并通过电子发射设备及无线电设备在宜宾市翠屏区建国实验小学考区附近,为参加考试的谢某等数十名考生发送执业药师考试试题答案。在两天的考试中,部分考生作弊时先后被监考人员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孙某等8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以收买方法获取国家利益,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孙某等8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此案能及时发现、严肃查处,成功破获,依法判处,首先得益于各级领导、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案发后,市人社局局长聂洪康在第一时间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部署应对方案,多次向市领导、厅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和事件处置进展,亲自协调公安、保密、经信、检察等部门,争取各方支持;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现市长)杜紫平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责成公安机关早日破案,并要求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尽快消除社会影响;市、区公安部门高度重视,抽调优势警力,成立“10.18”专案组,期间奔赴绵阳等地调查取证,抓获犯罪嫌疑人,成功侦破案件;省人社厅、省考试中心联系协调部考试中心为犯罪嫌疑人非法传播的涉密信息进行鉴定、市国家保密局为考试期间的试卷进行密级定级,为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依法判决提供了关键性证据和定性依据。

其次,体现了宜宾考区严密的考务管理和对考生违纪的有效处罚。考前,按市人社局要求,市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务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考区总指挥和考区主任,纪检组长任考区总监督,同时,市纪委在每个考点派一名监督人员。

 在考务人员安排上,市人社局各党组成员亲临考点学校担任考点主任,选派市人社局、考试中心骨干人员担任考点副主任、试卷收发、考务办及警戒区工作人员,增加设置考务督导人员岗位,召开考务培训会,详细讲解考务操作流程,要求所有考务人员务必按考务操作流程规范履职。考试期间,考务工作人员严格监考,认真履职,及时发现、查处了“高科技作”作弊考生156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作弊考生处以了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罚,有效维护考纪考风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切实加强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和打击力度。针对可能出现的高科技作弊手段,加大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力度,在考点配备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器和监考大师(隐形耳机探测器);市无线电管委会安排无线电监测车,对各考点周边异常信号进行有效监控,通过人事考试指挥平台,对各考点、考室考试全过程进行实时立体的巡查监控。

第四,彰显了运转有序的人事考试联席会议机制在应对高科技作弊防控、违纪查处、涉及违法案件的侦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4年,我市建立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十五家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人事考试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人事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人事考试工作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本次执业药师考试中,市纪委、市教育局、市保密局、市无管委、市公安局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及时发现查处作弊考生,迅速侦破案件,有效震慑了社会上窃取国家秘密、有组织地实施考试作弊和诈骗活动非法牟利的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考试秩序,保障了人事考试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五,加强考试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严肃、公正、公开、诚信的考试氛围。此次案件的有效处理说明良好的考试环境仅仅依靠考场监管,事后处罚、司法判决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切实加强考试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广大考生树立诚信守法观念,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营造严肃、公正、公开、诚信的考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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