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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2011年上半年公招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627-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于6291800。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原雅安市人事局(雅安市雨城区桃花巷6号),联系电话:0835-22404190835-2223661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资料

1、《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次报考我市职位要求专科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考生,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学历的应届生提供学校开具的户籍迁移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有关要求
1
、资格复审时,由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报考职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下载:2011年公招考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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