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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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71784229H/2023-001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4-12 [ 发布日期 ] 2023-04-12

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12 17:29:48

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区外

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现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方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一)遴选范围。

江津区以外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按规定有最低服务期或原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的,在报名时应已满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按规定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具备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及以上或符合转岗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现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江津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42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4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名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人员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报考,遴选方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等材料,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1.提交报名申请。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4229:0042618:00。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江津区2023年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照片审核。遴选方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42718:00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审核),不对其他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遴选方将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遴选公告及遴选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务必于提交报名信息后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3428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最低可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遴选岗位。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遴选岗位被取消的,按规定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6.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管,以供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须在2023599:00513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本次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部分岗位设考)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项目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5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考试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遴选岗位“岗位类别”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甲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乙类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因报考人员弃考,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须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编制身份证明材料和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遴选方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

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综合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江津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察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主管部门及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并根据本人现聘岗位情况和用人单位岗位空缺等情况综合确定拟调入岗位类别及等级,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即代表自愿根据遴选岗位编制性质重新确定编制身份。

本次遴选全部岗位及聘用人员须在江津区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请考生在遴选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

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6.江津区2023年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附件6:江津区2023年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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