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安信公证处选聘负责人公告
雅安市安信公证处是由雅安市司法局开办的,已脱离事业单位也非合作制的其他体制公证处。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全省公开选聘负责人,现就选聘负责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雅安市安信公证处负责人,试用期12个月。
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担任公证员3年以上,年龄30-55周岁(1970年12月1日至199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8.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正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的资料的;
6.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后待遇
按照《雅安市安信公证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执行。
四、招聘方式
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以100分计算,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占比分别为40%、40%、20%,市司法局会同安信公证处成立选聘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全面评估竞聘者的政治素质、工作经历、业绩表现。笔试主要测试公证基本理论、综合文稿撰写等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公证工作的理念、思维、谋划以及综合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并采取面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竞聘者进行综合考察,最终由选聘小组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体检、公示。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用人关系,并与安信公证处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与安信公证处签订聘用合同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由其他竞聘者按成绩递补。本次公开选聘不设置开考比例,但参与选聘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总成绩如低于80分将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报名方式和手续
应聘人员从公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选聘雅安市安信公证处负责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公证员执业证原件扫描件;
4.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电子信箱(yasf-bgs@163.com),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或直接面交到雅安市司法局(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雅安市行政中心雅安市司法局5B615房间)。
投递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8:00,以收到时间为准。
有意愿报名者,欢迎来电咨询,欢迎实地考察。
联系人:鲁健,联系电话:0835-2239709,18095076772
附件:选聘雅安市安信公证处负责人报名登记表
雅安市司法局 雅安市安信公证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