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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兴县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

中共宝兴县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拟公开选聘1名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拟公开选聘雅安市宝兴县县属国有企业(县属一级企业)总经理1名,本次选聘岗位及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较强的治企能力,正确的业绩观,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 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和市场应变能力。并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相关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政治面貌:不限。

3.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

5.资质证书(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工作经验: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国有企业项目经营管理或项目投资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其他: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较强的治企能力,正确的业绩观,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调查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8.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9.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

10.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由两部分组成:基薪+绩效薪酬。基薪每月发放,绩效薪酬具体考核办法按另行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县国有企业党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资格条件审核,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报名资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综合测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参加综合测试。

1.履历业绩评价。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履历业绩情况与应聘职位的匹配度。履历业绩评价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占综合成绩的30%。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个人专业素养、专业思维、职业操守等。面试方式根据选聘需要合理确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得分占综合成绩的70%。

综合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商国有企业党工委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地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进行考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请县委研究决定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正式任职,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合同到期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续签;不胜任的,予以解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任前公示的招聘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由县纪委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以增强招聘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6日18:0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地址:宝兴县国有企业党工委办公室(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5-6822782

(二)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关任职经历佐证材料、报名表、1000字左右的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各2份,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应聘者要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因报名资料无效、模糊或不完整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应聘者在报名时务必留下正确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由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中共宝兴县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宝兴县县属国有企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表

2.宝兴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      中共宝兴县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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