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宝兴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宝兴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宝兴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宝兴县服务期满2周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自2023年8月1日起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自2023年9月1日起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9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宝兴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服务证书或服务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交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宝兴县穆坪镇夹金山路1号3楼,消防队旁边)。
3.资格审查。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加试方式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821021)
宝兴县纪委监委(0835-6822444)
附件:1.宝兴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宝兴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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