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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委托雅安市国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原雅安市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2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

要求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简介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要求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13

劳务派遣

法官助理

从事审判辅助等工作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本科:

法学类

研究生:法学类

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不限专业

10

劳务派遣

行政辅助人员

从事行政辅助等工作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11月30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不得报考本人的父母、配偶在拟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以及拟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若法官助理岗位出现缺额,可择优递补行政辅助人员。    

    四、自愿报名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手机端(初审报名费用10元):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雅安市国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入“信息发布一在线报名”上传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此后请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形。报名时,应聘者要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如未上传所需资料、模糊或不完整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所产生的报名费用不退。

    2.考试缴费:(综合知识60元)初审通过的考生,请进入【雅安市国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在线报名”-“我的报名”-“选择报考职位”-“缴纳考试费”。初审未通过的请重新报名或放弃;初审通过而未缴考试费用者视为放弃参考。

    3.报名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8时。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规定,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考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年合同期满后,可择优续聘。

五、其他情况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二)考生需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5-28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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