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财政局
关于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宝兴县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宝兴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县城功能疏解、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等财政评审工作,为项目资金审核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并承担宝兴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8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5.须同时具备本次岗位招聘所有条件要求(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曾入选省级专家库成员或者具有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建筑师或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增项的执业资格证且具有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方项目管理或者政府投资评审部门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熟悉各专业清单规范、相关定额和《政府投资条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熟悉现场施工常规工艺流程,熟练使用计量、计价软件,能独立完成财政投资评审任务。
7.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谈判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8.工作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近三年内受到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与本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须回避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7日-6月10日18:00,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自行报名应聘。
3.报名资料
(1)基本资料:《宝兴县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贴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近期1寸电子版免冠证件照。
(2)其他相关资料
①户口本、个人信用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社保即可)扫描件, 要求以上每一类资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人姓名、年月日”后再扫描提供。
②近三年业绩和主要工作情况简介(须附佐证材料)。请以文字形式提供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履职情况简介,格式自拟,总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内容应突出个人在工程造价咨询领域的专业能力、承担工作任务及实际贡献。
佐证材料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扫描件。提供至少3个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咨询报告,每个项目投资额须在3000万元及以上。每个造价咨询报告须加盖本人执业印章并签字后再扫描提供。(备注:政府投资项目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且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须在报告中明确标注项目名称、投资额及政府投资属性)。
佐证材料二:算量与计价成果文件电子版和扫描件。提供由本人独立编制的广联达算量软件模型文件一份(含电子版及打印出的工程量汇总表,打印出的工程量汇总表须加盖本人执业印章并签字后再扫描提供);提供由本人独立编制的宏业清单计价成果文件一份(含电子版及打印出的封面,打印出的封面须加盖本人执业印章并签字后再扫描提供)。
佐证材料三:获奖证书(如有)。提供近三年在工程造价相关领域获得过行业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须本人签字后再扫描提供)。
③承诺书。对本人符合招聘条件和实际操作能力方面、对所提交的近三年业绩和主要工作情况简介及所涉佐证材料方面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本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书(模版)》)。
报名资料按基本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分类后压缩至一个文件发送到邮箱1135665280@qq.com。所提交的照片和扫描件等资料,务必清晰可见,邮件主题请备注好本人姓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愿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宝兴县财政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基本信息、各项材料等进行初审,初审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资格复审。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宝兴县财政局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须应聘人员本人带上《宝兴县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报名基本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到宝兴县财政局(宝兴县灵关镇汉白玉博物馆三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以上材料需自行复印1份,并提供1寸近期证件照两张。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隐瞒实情、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5人(不含5人),则取消该招聘计划,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20人(含20人),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0人,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专业咨询领域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
进入笔试人员及《笔试准考证》领取等有关事项将在本次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电话通知,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笔试相关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考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笔试结束后, 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 :1 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在5人(不含)以下的,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所有参加笔试的有效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
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面试相关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此次面试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所有参加面试的有效面试总成绩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开展面试后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缺考或放弃面试资格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工作由宝兴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至少提前两天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解决。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环节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一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宝兴县财政局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组织开展,主要对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向考察对象说明理由。
考察环节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宝兴县财政局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未提供调查线索的不予受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影响聘用情况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除的,视为放弃聘用。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按照国家及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解除聘用。考核合格的,与宝兴县财政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三年一签,聘期届满实行双向选择,双方同意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其中一方不同意续聘的,聘约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工资实行年薪制,其中试用期工资为100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年薪最高按210000元/年执行(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薪酬支付事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六、纪律监督
由县纪委监委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及主管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二)国有企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参加应聘的,个人须先行作出书面承诺,选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或终止)原聘任关系。
(三)若应聘人员存在未及时关注本公告、所留联系方式通信不畅、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未能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等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兴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6822782(宝兴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35-6822005(宝兴县纪委监委)
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
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宝兴县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模版)
宝兴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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