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 源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26年考核招聘四川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计划,现将汉源县2026年考核招聘四川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定向汉源县培养的2026届四川省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设岗学校及招聘专业
具体设岗学校、招聘专业及名额详见《汉源县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7月8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汉源县教育局(汉源县档案馆: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69号五楼会议室)
3.应聘人员需提供《汉源县2026年考核招聘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籍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就业协议(培养学校盖章)3份。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应聘人员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则在现场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不再提供学籍证明材料。
(二)领取面试通知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于规定时间内持《面试通知单》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地点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6年7月9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汉源一中初中部教学楼四楼。
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实行双选制;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由县教育局协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根据编制空缺和学科需求进行统筹分配安置。统筹安置的公费师范生如不服从统筹分配安置按违约处理。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一)体检报到时间
2026年7月10日上午7:30前,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体检报到地点
汉源县富林镇第一小学阶梯教室(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63号)。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时,需逐项检查,切勿漏查,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时严禁家属(亲友)随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作出考察意见单位对提出的考察意见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聘用程序。
七、公示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4223057
汉源县教育局:(0835)4228105
附件:1.汉源县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一览表
2.汉源县2026年考核招聘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源县教育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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