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芦山县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
关于芦山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考试
笔试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芦山县2026年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的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将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芦山县2026年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8点30分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及一张免冠一寸近照,到芦山县人民医院(地址:芦山县东风路203号),集中统一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393元/人,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时,需逐项检查,切勿漏查,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时严禁家属(亲友)随同。
4.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直接交负责体检的医院。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本公告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81600723;监督电话:0835-6523024。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附件:芦山县2026年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考试总成绩和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芦山县委社会工作部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芦山县财政局 芦山县卫生健康局
芦山县信访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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