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纪委 雅安市监察局
关于雅安市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
201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条件
按《2012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
二、遴选方试和程序
遴选采取“面试+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第一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只作为确定笔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遴选总成绩。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职位调整。
按《2012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
(二)考试
1.第一次面试
第一次面试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次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于2012年10月31日14:00-17:00到市行政中心5A711室领取《第一次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
第一次面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不低于7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报考人数低于6:1,不再组织第一次面试,其遴选方式按“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3.第二次面试
第二次面试按照《2012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确定的面试工作程序执行。
(三)考察
第二次面试结束后,按2: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实施。
(四)体检
市纪委监察局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2012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
(五)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后确定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适应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也可直接向市纪委举报。
2、本补充公告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90005 联系人:黄建。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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