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雅安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能测评通知
2012年雅安市政法干警
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能测评通知
根据《度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编办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要求,报考公安职位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和抽签地点:雅安市体育馆(雅安市雨城区沙湾金凤路)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以上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务必于11月18日上午8点30分全部到达雅安市体育馆进行抽签;
2、考生进行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能测评通知单。
3、考生可乘坐1路、5路公交车至金凤寺站到达雅安市体育馆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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