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3年雅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
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试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将2013年雅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对象
报考雅安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5: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
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名次 | 姓 名 |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1 | 杨腾蛟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0208 |
2 | 高秉松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0111 |
3 | 余志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13821 |
4 | 李永强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0207 |
5 | 张伟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13726 |
6 | 叶定博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14118 |
7 | 刘晓军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13904 |
8 | 张力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0102 |
9 | 邓茂生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0306 |
10 | 姜以鹏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13730 |
11 | 李跃鲁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13905 |
12 | 叶骏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13901 |
13 | 王勇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14028 |
14 | 高锐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0221 |
15 | 祝灏 | 荥经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13801 |
1 | 潘星桥 | 汉源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0415 |
2 | 黄兵 | 汉源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0412 |
3 | 李文新 | 汉源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0515 |
4 | 邱蛟 | 汉源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0407 |
5 | 魏佳 | 汉源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0512 |
1 | 罗茂 | 石棉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1113 |
2 | 李永鑫 | 石棉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1115 |
3 | 彭顺聪 | 石棉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1128 |
4 | 肖王强 | 石棉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1117 |
5 | 王涛 | 石棉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1110 |
6 | 向冠频 | 石棉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1026 |
7 | 蒋伟昌 | 石棉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1116 |
8 | 张世伟 | 石棉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1021 |
9 | 彭联伟 | 石棉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1024 |
10 | 杨曦 | 石棉县法院司法警察 | 2110416021103 |
二、体能测试时间
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1月9日上午。
体能测试地点:雅安体育馆
具体安排: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于2013年1月9日上午8:30前,到雅安体育馆入口处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缺考,不再进行补测。
三、体能测试项目
根据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能测试项目为:
(一)男性职位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试标准附后)。
四、其他事项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规定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月4日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
2001年7月,原人事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施行以来,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安民警,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使公安机关招警体能测评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2001年原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 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附件2: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S1 |
| 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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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0米 → | 30厘米 |
图1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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