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纪律要求
各位考生:
2013年职称外语考试将于3月30日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法、诚信参加考试,现就有关考试纪律要求如下:
一、必须严格遵守执行考试规则和考试纪律
1、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
3、严禁替考和使用假身份证参考,一经发现替考和使用假身份证参考, 立即按违纪严肃处理。
4、应试人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和1本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严禁携带电子词典和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词汇汇编等出版物,如《职称英语考试词典》(四川辞书出版社出版)等。
5、严禁考生之间相互转借、传递词典及其它考试用品。
6、应试人员所带规定以外的资料、书籍等物品必须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准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带入考场的必须取消闹铃设置并关闭后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严禁带入座位,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7、严禁考生夹带、抄袭等舞弊行为,无论抄袭、被抄袭,凡被检测为“雷同”试卷的,一律取消双方考生考试成绩。
8、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及时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未及时填涂或填涂有误,均取消考试成绩。
二、对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1、对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2、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3)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4、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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