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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雅安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雅市统办发〔2015〕16号

 

各县(区)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及驻雅各单位:

    为促进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省统计局川统考字[2015]1号印发的《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对2015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8日(星期日)。

  1.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3.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全省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统一定为2015年7月31日。考试报名机构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工作。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按属地化原则主要由各市(州)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考生信息采集以及考试用书征订、考试费用收取等具体工作。

  (特别提醒: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执行(见川人社办发[2014]19号文件)。

三、考试大纲及教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四、考试收费标准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执行。请各市(州)统计局于报名工作结束后二个月内,根据省统计考办出具的《收款通知单》,及时、足额缴纳考试费和教材费。 

    五、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为便于考生查询,可在准考证的适当位置(如:准考证背面)打印该专栏网址域名(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对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全国统计考办将按规定核发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我省将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研究确定省内成绩合格标准,核发成绩有效证明,报全国统计考办备案(该证明在1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六、报名地点

    (一)市级单位、驻雅单位及雨城区考生在市统计局(地址:雨城区正和路1号行政中心B区5523号)

联系人:陈 波    电话:2240334

    (二)县(区)考生在当地统计局报名。

 

    附件:1.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

 

                                                   雅安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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