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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雅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的公告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聘雅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的公告

为优化雅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满足雅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聘雅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级专业管理人才副经理1人(经营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方向)、总工程师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副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配合公司经理的日常行政、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2、协助经理负责公司总体项目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协调处理项目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3、参与公司管理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提供专业性、合理化建议。

4、负责对分管部门或工作的涉外部门进行沟通和联系,并处理一切事务。

5、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工程造价控制等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提高生产效益。 
    2、负责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全面技术管理工作,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技术性文件。主持编制和审批大型建设项目及施工难度较大的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3、负责健全公司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和项目部的技术管理水平。

4、组织重大技术决策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技术工作决议执行情况,保证生产经营过程中技术工作的完成。

5、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薪酬待遇

年度薪酬不低于10万元,分为基薪、绩效薪酬两部分。具体按照雅安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相关规定执行。社保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公开选聘的范围

面向全省,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②熟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较好。

③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报名副经理需具有以下条件:

①符合所报职位要求;

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③具有经营管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④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土建类专业或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职务;

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全国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年龄50周岁以下。

报名总工程师需具有以下条件:

①符合所报职位要求;

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③具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④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土建类专业或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职务;

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全国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年龄50周岁以下。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3. 不受理报名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

外的;

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选聘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选聘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兼职、投资入股;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选聘企业或者选聘企业的关联企业、与选聘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与选聘企业相同或者有竞争关系业务的;

⑦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⑧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 日至12月8日。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写《雅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上传至邮箱563880250@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项目管理副经理或总工程师”。

提交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在选聘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终止其选聘程序。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将电话通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历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

2、资格复审地点:雅安市西康路东段131号建设大厦十楼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人事科,联系方式:0835—2239915。

3、开考比例设置:职位录用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雅安市国资委和雅安市住建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取消该职位选聘计划。

4、面试。通过资格复审者庚即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合格线以上的前3名进入体检程序(不足3人者,按实际过线人数进入体检)。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考察
    
由考察组按程序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市住建局党委审定,并经市国资委批准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决定选聘职位拟聘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地址: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1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835—223991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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