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
雅人社发〔2016〕18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级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我们制定了《雅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附件1)、《雅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方案》(附件2)、《雅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办法(试行)》(附件3)、《雅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附件4)、《雅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跨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附件5),经市政府领导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实施计划及配套措施,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为全市基础教育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附件: 1. 雅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 雅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方案
3. 雅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办法(试行)
4. 雅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5. 雅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跨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 安 市 教 育 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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