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芦山县人民政府出资成立的县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资本运作等相关事务。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夯实公司管理基础、完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现将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总经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总经理1名。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较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参加应聘者为公职人员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须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任乡科级职务累计满5年;非公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规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任副总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务2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从事建设、金融、投资、项目管理或行政管理等相关经历者优先。
3.任职时间和年龄均以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点为公告发布的前一日。
4.公职人员一经录用,须辞去公职。
(三)能力要求
1.熟悉国有企业产业各业态结构、特点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规范。
2.对市场动态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和洞察力,具有出色的公关及招商谈判能力、良好的业务拓展能力、市场开发能力、业态规划分析能力及项目协调和改革创新能力,熟悉企业各类商务活动和项目管理。
3.具备企业经营管理或工商管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市场营销、财会、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具有具体的文化、旅游、投资、项目管理、综合管理实际操作经验者或有丰富的行业资源者优先。
(四)不受理报名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8.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
9.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薪酬及其他待遇
1.试用期间,薪酬只发放基本年薪;正式聘用人员薪酬按照《芦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执行,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按照2016年薪酬测算结果聘任当年薪酬最高不超过21万元。
2.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按《芦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执行。
3.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自愿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并自愿报名的非公职人员,持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和报名表直接到芦山县委组织部报名。
2.组织推荐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并自愿报名的公职人员,须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提出报名意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结合干部德才表现、发展潜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以及人岗相适等情况,推荐优秀人选并填报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基本资格条件审核和人岗相适能力的初步评估。根据初步评估情况确定参加测试的入围人选,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报名人员在3人以上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成绩占综合成绩40%,面试以结构化面试进行,成绩占综合成绩40%。报名人员在3人及以下的,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成绩占综合成绩80%。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一并进行考察。县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国资等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分占综合成绩20%。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不高于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六)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不高于1:2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建议人选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如无合适人员,取消该职位招聘。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纪律监督
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2日到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址
芦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227室 联系电话:6529922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名表、1000字左右的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各2份(用A4纸双面打印),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2.提交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国资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芦山县公开招聘芦投公司总经理报名表(非公职人员)
2.芦山县公开招聘芦投公司总经理报名表(公职人员)
芦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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